看,东营的孩子们这样过“六一”
看,东营的孩子们这样过“六一”
看,东营的孩子们这样过“六一”编者按:本栏目旨在讲述天南地北单县人在全国(quánguó)各大城市各个领域创业打拼的(de)故事。他们(tāmen)多为单县在异地的商会会员,他们的创业故事励志而精彩,他们的拼搏精神值得学习。他们是(shì)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是家乡的骄傲和宝贵财富。他们为加强所在地与家乡两地经济交流,推动两地经济合作发展发挥(fāhuī)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期讲述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兼菏泽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周家(zhōujiā)魁的创业(chuàngyè)故事。
——访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héhuǒrén)、济南市单县(dānxiàn)商会法律顾问周家魁
周家(zhōujiā)魁,单县人,中共党员,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众成(zhòngchéng)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兼菏泽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xíngzhèng)民事案件咨询专家、山东省律协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二战受害劳工对(duì)日索赔团骨干律师,央视“我(wǒ)是(shì)大律师”等栏目特邀嘉宾。尤为擅长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建工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重大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律师标兵、山东省扶残助残(fúcánzhùcán)先进个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杰出贡献奖(gòngxiànjiǎng)、济南优秀律师等荣誉。
把握实质、领会精髓,作他常年深入(shēnrù)各行各业,全力提高(tígāo)国民法治素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他远赴条件艰苦的(de)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以志愿者身份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温暖无数藏区人民;功底扎实、业务精湛,他以法治信仰和时代(shídài)担当,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yǐlái),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fù)主任、高级合伙人周家魁在法治建设一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大学时代的周家魁(kuí),学品兼优,才思敏捷,心中有一个美好的法治梦想。他坚信未来中国(zhōngguó)必尊崇法治、践行法治,律师行业也必大(bìdà)有所为、大有作为。从那时起,周家魁就暗暗确定了“以后做律师,帮助那些应该得到(dédào)帮助的人,维护公平正义”的人生目标。
周家魁(kuí)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教师,但站在三尺讲台上的他,仍初衷不改。凭着顽强的毅力和(hé)辛勤的付出,2003年(nián),周家魁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于次年入职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加入专职律师行列。在指导老师、律所高级合伙人的理念下,他坚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原则,不断深化(shēnhuà)对法律法规的把握和理解,广泛接触了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的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实践中,他作风踏实,工作严谨,不论案件规模和难易程度,必全力投入、全程介入(jièrù)。因此,入职后不久(bùjiǔ),周家魁就(jiù)得到了律所领导(lǐngdǎo)、同事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客户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hǎopíng)。
之后,周家魁紧密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和自身爱好特长,将刑事、房地产(建筑工程)、风险防范等法律(fǎlǜ)业务确立为专业化方向,并以(yǐ)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千余(qiānyú)起案件(ànjiàn),其中不乏多个媒体关注、轰动国内的大型疑难案件。在(zài)办理某涉黑案件时,他以极强的逻辑(luójí)能力(nénglì)和精彩的辩护口才使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摘黑”;在为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辩护时,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犯罪嫌疑人去掉两项罪名(zuìmíng);在代理山东某知名食品企业(qǐyè)(qǐyè)反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时,帮助(bāngzhù)企业挽回巨额损失;在代理山东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应诉时,以缜密思维和辩护技巧,在最高院获得胜诉……此外,他还常年担任包括泗水、齐河、东明政府、济南侨联等县委县政府、政府机关,康洁集团、三箭集团、永锋集团、青援集团、稻香园食品等多家(duōjiā)政企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帮助诸多企业成功提供了公司并购、债券发行等非诉讼(fēisùsòng)法律服务。
由于勤勉敬业、业绩突出,周家魁荣升为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被推选为山东省律协民事法律(fǎlǜ)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jǐnánshì)(jǐnánshì)律师协会(lǜshīxiéhuì)民事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商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受邀担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zhuānjiā)(zhuānjiā)、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shāndōnggōngyìměishùxuéyuàn)工业设计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大学的法律客座教授,长期在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和山东人民广播电台(guǎngbōdiàntái)《周末说法》、济南广播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栏目主讲法律。
周家魁以向社会提供专业、敬业、诚信、高效的服务(fúwù)为己任,秉持精雕细刻的工匠精神办理每一个案件,多次(duōcì)收到赠送的感谢锦旗,其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多次被央视(yāngshì)媒体报道。
近年来,“涉黑(shèhēi)”案件成为备受(bèishòu)媒体和社会各界(shèhuìgèjiè)关注的焦点。众所周知,这类案件有两个共同特点:第一,负面影响大,严惩严办的呼声比较强烈,法院慎之又慎;第二,犯罪行为和线索(xiànsuǒ)比较清晰,辩护难度大,若想(ruòxiǎng)摘掉“黑帽子”更是难上加难。但周家魁却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本着“在法律的框架内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多次为委托人进行成功辩护,其中多个案件的结果超出了(le)委托人的预期。
2019年5月28日,张某某等人因涉嫌(yīnshèxián)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xìngzhì)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7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涉资产过亿、情节严重(qíngjiéyánzhòng)、罪名较多,很多人认为,案件必以“涉黑(shèhēi)”论处,判决结果(jiéguǒ)不会乐观。
接受委托后,周家魁立即组建了(le)专门的(de)律师(lǜshī)团队,展开为张某某及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工作(gōngzuò)。律师团队在周家魁的带领下,克服指定监视居住的困难,第一时间得以会见当事人,组织研究论证,并根据案情对一些涉及罪名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shēnqǐngshū)。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周家魁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shěnchá)申请书。
经多次会见、论证,周家魁(kuí)提出了本案不具备同时符合(fúhé)黑社会(hēishèhuì)性质组织(zǔzhī)四个法定特征(tèzhēng)的律师意见,特别重点分析了企业的内部组织形式、财产状况(zhuàngkuàng)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之间在法律上的本质区别,一般(yìbān)共同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下的犯罪之间在法律上的明显界限,犯罪团伙、恶势力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的关系和界限等。随后,律师团队向(xiàng)公安机、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郑重提交了论证充分的律师意见,周家魁抓住审查起诉这一关键阶段,经检察机关审查,最终决定在起诉前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去掉,成功摘掉“黑帽子”之后,案件性质发生了巨大改变。
在(zài)众多的身份当中,周家魁最在意的是“二战受害劳工对日索赔团(tuán)骨干律师”;在诸多的荣誉面前,周家魁最看重的是“2011年中国‘1+1’法律援助(fǎlǜyuánzhù)优秀志愿者律师”。
自少年时代起,周家魁就具有极强的(de)民族自尊和(hé)爱国情怀。当他听说(tīngshuō)律师前辈们展开对日索赔行动时,就义无反顾地加入了“二战受害劳工对日索赔团”,长年义务为二战受害劳工和家属奔波,誓为(shìwèi)他们讨回公道。
繁重的(de)工作、巨大的压力、大量的时间、自掏腰包,包括到北京一中院、三中院起诉……但周家魁却认为,作为一名中国人,能够以平生所学维护民族尊严,还原残酷历史事实,让(ràng)日本政府(rìběnzhèngfǔ)正视历史、受到正义审判,为受害劳工争取(zhēngqǔ)利益,是历史责任更是时代使命,他(tā)责无旁贷,在所不辞。该公益项目获评中国法治日报“律师参与重大事件处置(chǔzhì)典型案例”。他将和索赔团(tuán)的同事们一道,继续并肩作战,不遗余力地坚持下去,直到最后胜利。
一直以来,以办案质量著称的众成(zhòngchéng)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还以公益事业闻名于业内(yènèi)。作为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一员,周家魁每一年都要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代理法援(fǎyuán)案件。
“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2011年,他(tā)主动请缨,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做志愿律师。临行前,周家魁在司法部201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派遣新闻发布会上代表2011年志愿者律师发言(fāyán),做出郑重承诺。尽管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但到兴海县时,他还是被眼前的一切深深地触动了。海拔3300多米的高原,空气稀薄、土地(tǔdì)贫瘠(pínjí)、经济欠发达,工作和(hé)生活(shēnghuó)条件极其艰苦,更重要的是的全县没有(méiyǒu)一名律师,藏民们法治观念亟需提升,在发生矛盾和纠纷时,缺乏(quēfá)“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nénglì)。那一刻,他深深地感到党中央决策英明,同时也坚定了一定要让法治的种子在兴海县生根发芽(fāyá)的信心和决心。
开办法治专题讲座,走进藏民中间宣传,到村落和家庭里解决矛盾(jiějuémáodùn)、调解纠纷……一年的(de)时间(shíjiān)里,周家魁的足迹遍布了兴海县的每(měi)一个角落。他的一言一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藏民的传统观念,在点点滴滴之间把法治意识植入了藏民的心里。志愿工作开展(kāizhǎn)期间,周家魁共接待法律咨询700余人(rén)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法制讲座42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件,代写法律文书160多件,受教育干部群众(gànbùqúnzhòng)达34000余人次,收到受援助人赠送的感谢锦旗5面。
周家魁深知只有知识才能让改变藏区(cángqū)孩子们的命运。在兴海工作期间,他和(hé)他的企业家朋友为(wèi)贫困群众及寺院孤儿、孤寡老人捐助(juānzhù)及募捐数十万元,大部分资金用于助学,帮助困难家庭。他被评为兴海县(xīnghǎixiàn)“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xiānjìngèrén)”、“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还被兴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授予“突出贡献奖”。三年后,当周家魁再次踏上兴海县的土地时,藏民们手捧哈达站(zhàn)在道路两旁以最高礼仪欢迎这位心系藏区、大爱(dàài)无疆的功臣。至今,他和他的朋友们仍然心系青藏高原弱势群体,无私捐助和募捐,数额高达上百万元。
2012年7月,周家魁结束兴海(xīnghǎi)之行,以更加(gèngjiā)饱满的(de)工作热情投入到了新(xīn)的工作当中。沐浴着新时代的春风,他在代理好案件、做好顾问服务的同时,积极发挥律师作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暖,折射法治光芒。
2015年,周家魁代表市律协参加(cānjiā)了“筑梦司法行政 共建法治济南”演讲比赛,获得(huòdé)认可;还获得过(guò)辩论赛得分第一名(dìyìmíng)。2017年,他与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同仁联合省律协孙瑞玺(xiésūnruìxǐ)副会长共同参演了《以法律的名义》节目,从81个节目中脱颖而出,喜获(xǐhuò)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展示山东司法行政风采喜迎党的十九大”系列活动一等奖。2019年11月(yuè)3日,周家魁受邀,在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为山东省十六地(dì)市税务系统干部作“‘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主题(zhǔtí)法治业务培训,听众反响强烈,好评如潮。他开展过如此的讲座,近百场。
党的(de)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周家魁经常为党政机关(dǎngzhèngjīguān)、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作专题宣讲,结合国际环境、自身经历、典型案例进行系统阐述和深入解读,以(yǐ)实际行动助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
周家魁团队所在的众成清泰律师(lǜshī)事务所,系(xì)首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规模大(1100多人团队)、服务好、实力强的著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众成清泰建所三十多年来(lái),先后(xiānhòu)荣立集体二等功三次,几十名律师被评为全国及省(jíshěng)优秀律师、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róngyùchēnghào),担任着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省国税局(guóshuìjú)、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众多重要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北京、济南、上海、青岛、菏泽等地拥有二十余家分所。
在众成清泰(济南)律师(lǜshī)事务所,周家魁二十一年如一日,尽职履责,奉献(fèngxiàn)了宝贵的青春年华。
作为律所副主任,他格外注重团队建设,格外关注人才培养。依托专业化、精细化建设,他协助律所搭建老中青(lǎozhōngqīng)相结合的专业梯队,积极推行律所的“一主两辅”模式。即:每一位律师在大量实践基础(jīchǔ)上,结合个人优势和特点,确定一个主攻型(xíng)专业化方向和两个辅助型专业化方向。这种模式既能够拓展案源、加强合作,又有助于律师深度接触各类案件,积累实战经验,迅速成为行家里手,在实际应用(yìngyòng)中取得了理想效果。因此,他多次(duōcì)建议青年律师和法科学子,刚入职时不能(bùnéng)把(bǎ)工作眼界和业务(yèwù)领域放(fàng)得过窄,尽(jǐn)最大(zuìdà)可能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从中积累实战经验。因为在复杂案件中,往往涉及多个领域、交织着多个线索,如果知识过于单一,就无法规避潜在的风险,更不可能做到游刃有余。
作为专业团队(tuánduì)的(de)负责人,他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做到极致。案件开庭前(qián),周家魁经常请来律所的精英律师和当事人及家属组建模拟法庭,推演全部过程,推敲每个环节,做到百密不疏。在(zài)内行人眼里,模拟法庭是一种工作模式,但(dàn)在当事人眼里却是周家魁精业敬业勤业的真实写照。因此,每办理一个案件,都是他普及法律知识的一个契机(qìjī),而且总能收获一批粉丝。
法治昌明,海晏河清,是周家魁自少年时代(shàoniánshídài)起孜孜以求的方向和目标。执业近20年,他荣誉等身、经典无数,心系高原、情牵公益,用责任与担当书写了一份优秀的人生答卷,描绘了一幅精彩(jīngcǎi)的法治图景(tújǐng)
编者按:本栏目旨在讲述天南地北单县人在全国(quánguó)各大城市各个领域创业打拼的(de)故事。他们(tāmen)多为单县在异地的商会会员,他们的创业故事励志而精彩,他们的拼搏精神值得学习。他们是(shì)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是家乡的骄傲和宝贵财富。他们为加强所在地与家乡两地经济交流,推动两地经济合作发展发挥(fāhuī)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期讲述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兼菏泽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周家(zhōujiā)魁的创业(chuàngyè)故事。
——访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héhuǒrén)、济南市单县(dānxiàn)商会法律顾问周家魁
周家(zhōujiā)魁,单县人,中共党员,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众成(zhòngchéng)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兼菏泽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xíngzhèng)民事案件咨询专家、山东省律协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二战受害劳工对(duì)日索赔团骨干律师,央视“我(wǒ)是(shì)大律师”等栏目特邀嘉宾。尤为擅长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建工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重大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律师标兵、山东省扶残助残(fúcánzhùcán)先进个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杰出贡献奖(gòngxiànjiǎng)、济南优秀律师等荣誉。
把握实质、领会精髓,作他常年深入(shēnrù)各行各业,全力提高(tígāo)国民法治素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他远赴条件艰苦的(de)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以志愿者身份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温暖无数藏区人民;功底扎实、业务精湛,他以法治信仰和时代(shídài)担当,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yǐlái),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副(fù)主任、高级合伙人周家魁在法治建设一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大学时代的周家魁(kuí),学品兼优,才思敏捷,心中有一个美好的法治梦想。他坚信未来中国(zhōngguó)必尊崇法治、践行法治,律师行业也必大(bìdà)有所为、大有作为。从那时起,周家魁就暗暗确定了“以后做律师,帮助那些应该得到(dédào)帮助的人,维护公平正义”的人生目标。
周家魁(kuí)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教师,但站在三尺讲台上的他,仍初衷不改。凭着顽强的毅力和(hé)辛勤的付出,2003年(nián),周家魁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于次年入职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加入专职律师行列。在指导老师、律所高级合伙人的理念下,他坚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原则,不断深化(shēnhuà)对法律法规的把握和理解,广泛接触了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的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实践中,他作风踏实,工作严谨,不论案件规模和难易程度,必全力投入、全程介入(jièrù)。因此,入职后不久(bùjiǔ),周家魁就(jiù)得到了律所领导(lǐngdǎo)、同事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客户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hǎopíng)。
之后,周家魁紧密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和自身爱好特长,将刑事、房地产(建筑工程)、风险防范等法律(fǎlǜ)业务确立为专业化方向,并以(yǐ)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千余(qiānyú)起案件(ànjiàn),其中不乏多个媒体关注、轰动国内的大型疑难案件。在(zài)办理某涉黑案件时,他以极强的逻辑(luójí)能力(nénglì)和精彩的辩护口才使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摘黑”;在为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辩护时,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犯罪嫌疑人去掉两项罪名(zuìmíng);在代理山东某知名食品企业(qǐyè)(qǐyè)反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时,帮助(bāngzhù)企业挽回巨额损失;在代理山东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应诉时,以缜密思维和辩护技巧,在最高院获得胜诉……此外,他还常年担任包括泗水、齐河、东明政府、济南侨联等县委县政府、政府机关,康洁集团、三箭集团、永锋集团、青援集团、稻香园食品等多家(duōjiā)政企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帮助诸多企业成功提供了公司并购、债券发行等非诉讼(fēisùsòng)法律服务。
由于勤勉敬业、业绩突出,周家魁荣升为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被推选为山东省律协民事法律(fǎlǜ)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jǐnánshì)(jǐnánshì)律师协会(lǜshīxiéhuì)民事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商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受邀担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zhuānjiā)(zhuānjiā)、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shāndōnggōngyìměishùxuéyuàn)工业设计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大学的法律客座教授,长期在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和山东人民广播电台(guǎngbōdiàntái)《周末说法》、济南广播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栏目主讲法律。
周家魁以向社会提供专业、敬业、诚信、高效的服务(fúwù)为己任,秉持精雕细刻的工匠精神办理每一个案件,多次(duōcì)收到赠送的感谢锦旗,其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多次被央视(yāngshì)媒体报道。
近年来,“涉黑(shèhēi)”案件成为备受(bèishòu)媒体和社会各界(shèhuìgèjiè)关注的焦点。众所周知,这类案件有两个共同特点:第一,负面影响大,严惩严办的呼声比较强烈,法院慎之又慎;第二,犯罪行为和线索(xiànsuǒ)比较清晰,辩护难度大,若想(ruòxiǎng)摘掉“黑帽子”更是难上加难。但周家魁却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本着“在法律的框架内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多次为委托人进行成功辩护,其中多个案件的结果超出了(le)委托人的预期。
2019年5月28日,张某某等人因涉嫌(yīnshèxián)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xìngzhì)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7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涉资产过亿、情节严重(qíngjiéyánzhòng)、罪名较多,很多人认为,案件必以“涉黑(shèhēi)”论处,判决结果(jiéguǒ)不会乐观。
接受委托后,周家魁立即组建了(le)专门的(de)律师(lǜshī)团队,展开为张某某及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工作(gōngzuò)。律师团队在周家魁的带领下,克服指定监视居住的困难,第一时间得以会见当事人,组织研究论证,并根据案情对一些涉及罪名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shēnqǐngshū)。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周家魁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shěnchá)申请书。
经多次会见、论证,周家魁(kuí)提出了本案不具备同时符合(fúhé)黑社会(hēishèhuì)性质组织(zǔzhī)四个法定特征(tèzhēng)的律师意见,特别重点分析了企业的内部组织形式、财产状况(zhuàngkuàng)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之间在法律上的本质区别,一般(yìbān)共同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下的犯罪之间在法律上的明显界限,犯罪团伙、恶势力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的关系和界限等。随后,律师团队向(xiàng)公安机、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郑重提交了论证充分的律师意见,周家魁抓住审查起诉这一关键阶段,经检察机关审查,最终决定在起诉前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去掉,成功摘掉“黑帽子”之后,案件性质发生了巨大改变。
在(zài)众多的身份当中,周家魁最在意的是“二战受害劳工对日索赔团(tuán)骨干律师”;在诸多的荣誉面前,周家魁最看重的是“2011年中国‘1+1’法律援助(fǎlǜyuánzhù)优秀志愿者律师”。
自少年时代起,周家魁就具有极强的(de)民族自尊和(hé)爱国情怀。当他听说(tīngshuō)律师前辈们展开对日索赔行动时,就义无反顾地加入了“二战受害劳工对日索赔团”,长年义务为二战受害劳工和家属奔波,誓为(shìwèi)他们讨回公道。
繁重的(de)工作、巨大的压力、大量的时间、自掏腰包,包括到北京一中院、三中院起诉……但周家魁却认为,作为一名中国人,能够以平生所学维护民族尊严,还原残酷历史事实,让(ràng)日本政府(rìběnzhèngfǔ)正视历史、受到正义审判,为受害劳工争取(zhēngqǔ)利益,是历史责任更是时代使命,他(tā)责无旁贷,在所不辞。该公益项目获评中国法治日报“律师参与重大事件处置(chǔzhì)典型案例”。他将和索赔团(tuán)的同事们一道,继续并肩作战,不遗余力地坚持下去,直到最后胜利。
一直以来,以办案质量著称的众成(zhòngchéng)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还以公益事业闻名于业内(yènèi)。作为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一员,周家魁每一年都要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代理法援(fǎyuán)案件。
“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2011年,他(tā)主动请缨,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做志愿律师。临行前,周家魁在司法部201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派遣新闻发布会上代表2011年志愿者律师发言(fāyán),做出郑重承诺。尽管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但到兴海县时,他还是被眼前的一切深深地触动了。海拔3300多米的高原,空气稀薄、土地(tǔdì)贫瘠(pínjí)、经济欠发达,工作和(hé)生活(shēnghuó)条件极其艰苦,更重要的是的全县没有(méiyǒu)一名律师,藏民们法治观念亟需提升,在发生矛盾和纠纷时,缺乏(quēfá)“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nénglì)。那一刻,他深深地感到党中央决策英明,同时也坚定了一定要让法治的种子在兴海县生根发芽(fāyá)的信心和决心。
开办法治专题讲座,走进藏民中间宣传,到村落和家庭里解决矛盾(jiějuémáodùn)、调解纠纷……一年的(de)时间(shíjiān)里,周家魁的足迹遍布了兴海县的每(měi)一个角落。他的一言一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藏民的传统观念,在点点滴滴之间把法治意识植入了藏民的心里。志愿工作开展(kāizhǎn)期间,周家魁共接待法律咨询700余人(rén)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法制讲座42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件,代写法律文书160多件,受教育干部群众(gànbùqúnzhòng)达34000余人次,收到受援助人赠送的感谢锦旗5面。
周家魁深知只有知识才能让改变藏区(cángqū)孩子们的命运。在兴海工作期间,他和(hé)他的企业家朋友为(wèi)贫困群众及寺院孤儿、孤寡老人捐助(juānzhù)及募捐数十万元,大部分资金用于助学,帮助困难家庭。他被评为兴海县(xīnghǎixiàn)“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xiānjìngèrén)”、“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还被兴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授予“突出贡献奖”。三年后,当周家魁再次踏上兴海县的土地时,藏民们手捧哈达站(zhàn)在道路两旁以最高礼仪欢迎这位心系藏区、大爱(dàài)无疆的功臣。至今,他和他的朋友们仍然心系青藏高原弱势群体,无私捐助和募捐,数额高达上百万元。
2012年7月,周家魁结束兴海(xīnghǎi)之行,以更加(gèngjiā)饱满的(de)工作热情投入到了新(xīn)的工作当中。沐浴着新时代的春风,他在代理好案件、做好顾问服务的同时,积极发挥律师作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暖,折射法治光芒。
2015年,周家魁代表市律协参加(cānjiā)了“筑梦司法行政 共建法治济南”演讲比赛,获得(huòdé)认可;还获得过(guò)辩论赛得分第一名(dìyìmíng)。2017年,他与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同仁联合省律协孙瑞玺(xiésūnruìxǐ)副会长共同参演了《以法律的名义》节目,从81个节目中脱颖而出,喜获(xǐhuò)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展示山东司法行政风采喜迎党的十九大”系列活动一等奖。2019年11月(yuè)3日,周家魁受邀,在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为山东省十六地(dì)市税务系统干部作“‘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主题(zhǔtí)法治业务培训,听众反响强烈,好评如潮。他开展过如此的讲座,近百场。
党的(de)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周家魁经常为党政机关(dǎngzhèngjīguān)、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作专题宣讲,结合国际环境、自身经历、典型案例进行系统阐述和深入解读,以(yǐ)实际行动助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
周家魁团队所在的众成清泰律师(lǜshī)事务所,系(xì)首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规模大(1100多人团队)、服务好、实力强的著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众成清泰建所三十多年来(lái),先后(xiānhòu)荣立集体二等功三次,几十名律师被评为全国及省(jíshěng)优秀律师、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róngyùchēnghào),担任着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省国税局(guóshuìjú)、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众多重要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北京、济南、上海、青岛、菏泽等地拥有二十余家分所。
在众成清泰(济南)律师(lǜshī)事务所,周家魁二十一年如一日,尽职履责,奉献(fèngxiàn)了宝贵的青春年华。
作为律所副主任,他格外注重团队建设,格外关注人才培养。依托专业化、精细化建设,他协助律所搭建老中青(lǎozhōngqīng)相结合的专业梯队,积极推行律所的“一主两辅”模式。即:每一位律师在大量实践基础(jīchǔ)上,结合个人优势和特点,确定一个主攻型(xíng)专业化方向和两个辅助型专业化方向。这种模式既能够拓展案源、加强合作,又有助于律师深度接触各类案件,积累实战经验,迅速成为行家里手,在实际应用(yìngyòng)中取得了理想效果。因此,他多次(duōcì)建议青年律师和法科学子,刚入职时不能(bùnéng)把(bǎ)工作眼界和业务(yèwù)领域放(fàng)得过窄,尽(jǐn)最大(zuìdà)可能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从中积累实战经验。因为在复杂案件中,往往涉及多个领域、交织着多个线索,如果知识过于单一,就无法规避潜在的风险,更不可能做到游刃有余。
作为专业团队(tuánduì)的(de)负责人,他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做到极致。案件开庭前(qián),周家魁经常请来律所的精英律师和当事人及家属组建模拟法庭,推演全部过程,推敲每个环节,做到百密不疏。在(zài)内行人眼里,模拟法庭是一种工作模式,但(dàn)在当事人眼里却是周家魁精业敬业勤业的真实写照。因此,每办理一个案件,都是他普及法律知识的一个契机(qìjī),而且总能收获一批粉丝。
法治昌明,海晏河清,是周家魁自少年时代(shàoniánshídài)起孜孜以求的方向和目标。执业近20年,他荣誉等身、经典无数,心系高原、情牵公益,用责任与担当书写了一份优秀的人生答卷,描绘了一幅精彩(jīngcǎi)的法治图景(tújǐ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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