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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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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

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

中国古代原有犀牛,亦产犀角,华南以及华北大平原上都曾出(chū)现,且人们能(néng)清晰地认识到其特殊价值。《尔雅》记载:“南方之美者(zhīměizhě),有梁山(liángshān)之犀象焉。”郭璞注《尔雅》引(yǐn)《吴录·地理(dìlǐ)志》提及:“武陵阮南县以南皆有犀。”又注《山海经》引《范子计然》说道:“犀角出南郡,上价(shàngjià)八千,中三千,下一千。”然而,犀牛作为珍稀动物,大多仍需从海外引入。西汉学者桓宽曾在《盐铁论》中就此论述:“犀象虎,南夷之所多也。……中国所鲜,外国贱之。” 两千多年前(qián),张骞执节西行,凿通了连接中原(zhōngyuán)与欧亚大陆的文明廊道,同时带回了一批令汉朝皇室惊叹的“殊方异物”,除了明珠、汗血宝马、狮子等,还有一种来自热带丛林的神秘奇物:通犀。颜师古在《汉书·西域传》中引如淳注说道:“通犀,中央色白,通两头(liǎngtóu)。”这种犀牛(xīniú)因角质中一条贯通首尾(shǒuwěi)的白色纹理而得名。 约千年后,唐代诗人李商隐在《无题》中(zhōng)写下千古名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如今,我们常(cháng)借此句形容人与人之间的默契,却(què)不知其溯源系于一条贯通古今的“通天纹”。诗中的物质世界遍布着文化隐喻与象征(xiàngzhēng)。这种“异物”如何通过隐蔽的物性映射时人的意识形态(yìshíxíngtài),又如何以其审美诗性来建构特定的象征秩序?为何(wèihé)“灵犀”指向心意相通?答案就藏(cáng)在一段跨越千年的物种传奇与文学想象中。 “鸡璧”与曹氏父子:注入最初的(de)文学基因 在公元3世纪的(de)(de)洛阳宫廷,曹丕仿照曹操,监制了一把(bǎ)特殊的“百辟宝剑”,谓其“饰以文玉,表以通犀”(《典论》)。这把剑上,便(biàn)运用了神秘的通犀装饰。以犀为剑饰,似乎是汉魏王族的定制。根据《东观汉记》记载,陈遵破匈奴,汉帝(hàndì)曾以“驳犀剑”赐之表彰其功。 又有传为曹植所作(suǒzuò)的一首《乐府歌词》写道:“所赍千金之宝剑,通犀文玉间(wényùjiān)碧玙。翡翠(fěicuì)饰鸡璧,标首明月珠。”以往,人们常将其中的“鸡璧”译为美玉,认识多(duō)不清晰。范常喜先生近年考证:“鸡璧”应为“鸡辟”,“很可能是一种与‘通犀’‘碧玙’‘翡翠’‘明月珠’等相类的装饰(zhuāngshì)材料(见《“鸡璧”新证》,《文学遗产(wénxuéyíchǎn)》2021年第4期)。 实际上,“鸡璧”并非是与“通犀”相似(xiāngsì)的材料(cáiliào),而就是蛮方贡品通天犀。 1963年洛阳曹魏墓出土(chūtǔ)的(de)(de)石牌上,“鸡辟挍短铗”的刻字,为这个千年谜题提供了实物证据。作为明器签牌,石碑上的铭文标注(biāozhù)了墓主人的陪葬品,其中有一把“鸡辟”校饰的短剑。另外,青岛土山屯汉墓出土的遣册木牍上,也有“鸡辟佩刀一”的记录,对应墓主头旁出土的一具佩刀。“鸡辟”大概率(gàilǜ)是“辟鸡”的倒讹,意味使鸡群(shǐjīqún)避退。《抱朴子》谓:“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hàijī)犀。以此犀角着谷积上,百鸟不敢集。”通天犀因具有这一神奇功效,故又被称为“鸡骇犀(jīhàixī)”或“骇鸡犀”。 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拓片M1∶1 资料来源: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kǎoshì)》,《博物院》2019年第(dì)5期 通犀宝剑成为(chéngwéi)帝王彰显天命的神器,尤其与两个关键词有关。第一,“祥瑞”。《宋书·符瑞志(下)》记载:“鸡骇犀(jīhàixī),王者贱难得之物(zhīwù)则出。”直至唐代,“骇鸡犀”仍然(réngrán)见于《唐六典》记录的百余种符瑞中,并与珊瑚钩、戴通璧、玉瑠璃等(děng)(děng)饰物并列为“上瑞”。第二,“辟邪”。曹丕在《大墙上蒿行》一诗中歌颂宝剑“驳犀标首,玉琢(yùzuó)中央。帝王所服,辟除凶殃”。受礼制规范、社会心理等多重元素影响,避祸、辟邪,自古是君王制造武器时极看重的功用。《抱朴子》中曾提到犀角的一个特殊功用:辟毒(pìdú);唐人诗文中,还提到犀角有辟尘(chén)、辟水、辟邪等功能,似乎具备“百辟”特性。 加灵威之物“通犀”于刀(dāo)剑,希望对(duì)宝剑功能有所增益,这与曹氏父子命人制作“百辟(bǎipì)刀”“百辟宝剑”,为“百炼利器,以辟不祥,摄服奸宄者也”(曹操《内诫令》)的(de)(de)(de)初衷也相合。曹操父子对通犀的偏爱,并非因为类似志趣或爱好偶然为之,而是暗含着政治隐喻。二人深谙神剑叙事与王权内涵之关联(guānlián),因而将(jiāng)这种行为作为(zuòwéi)论证合法“天命”的政治实践。运用稀有、贵重、充满灵性且能辟邪的“通天犀”制作的神剑,也就作为了崇尚王权,或者说能为王权加注神性的器物。这种将异宝与皇权捆绑的书写传统,为通犀注入了最初的文学基因。 从“王者之佩”到“腰间风流”:唐代犀带的权力(quánlì)美学 流转至盛唐,通犀的(de)身影从剑鞘(jiànqiào)移到了腰间。贞观年间,随着西域丝路和海上丝路贸易的繁荣,犀牛和犀角制品开始大量出现(chūxiàn)。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驯犀》诗句“行地无疆费传驿,通天异物罹幽枉(wǎng)”,指的就是通天犀在代宗时由林邑入贡、被圈养在深宫林中。 根据(jù)《新唐书》记载,林邑国曾向唐太宗进献十一枚“通天犀”。珍贵的犀角被制成各种饰物。男性(nánxìng)所用的腰带,尤其成为官员品级的标志。据文献,六品(liùpǐn)以上官员才能(cáinéng)佩戴犀角装饰的腰带。六品以上官位不同,犀带亦要有所区别,通天犀是最高级别官员的装备。 《新唐书·郑畋传(chuán)》:“文宗即位,以四方车服(chēfú)僭奢,下诏准仪制令,品秩勋劳为等级。……诸亲朝贺宴会之服:一品、二品服玉及(fúyùjí)通犀,三品服花犀、斑犀。” 《唐会要》:“(太和六年六月(liùyuè)敕)一品二品许服玉及通犀(tōngxī),三品许服花犀斑犀及玉。” 只有一品(yīpǐn)、二品官员才能佩戴“通犀带(tōngxīdài)”,三品以下只能用“花犀”“斑犀”,足见通天犀带的至高荣耀。李德裕曾专门(zhuānmén)写作《通犀带赋》: 君子以良玉(yù)比德,岂不以温润(wēnrùn)而近人。惟骇鸡之至宝,亦含章而可珍。……剪截本末,发挥藻缛。砥(dǐ)若砺金,剸如切玉。析以为带,加之盛服。御之则附身,褫之则韫椟。似达人之卷舒,不专玩乎掌握。矧乎白璧虽美,尚不掩瑕(xiá)。 华丽异常的(de)(de)异域贡物,既作为显臣权力的文学象喻,又展示出唐代士人在摹物、咏物时着重表现的儒家器物观。器物的价值(jiàzhí)在于用料的考究、精湛的工艺,更要有精神的共鸣、审美的愉悦。 白居易对通犀腰带的关注尤甚(yóushén)。他在《杂兴·其三》一诗中(zhōng)以(zhōngyǐ)“冠垂明月珠,带束通天犀”来(lái)描写吴王的奢侈装扮,又在《寄献北都留守裴令公》中,以“通天白犀带,照地紫麟袍”,描绘宰相裴度的威严形象。 这种腰带(dài)的(de)形制极为讲究:犀角被切割成规整的“带胯”,作为扣饰附在革带或皮带上。白居易《和春深二十首·其四》吟诵:“何处春深好,春深方镇家。通犀排带胯,瑞鹘勘袍(kānpáo)花。”诗写暮春时节于节度使府邸踏春的高阶官员,腰佩通犀腰带,犀饰规整排列在带胯的排方底座之上。日本(rìběn)正仓院现保留有一御制(yùzhì)“斑犀偃鼠(yǎnshǔ)皮御带”。皮带主体虽已腐坏,以犀角制作的“巡方”和“带柄”装饰仍保存完好(wánhǎo)。由此可窥千年犀角带胯的精工纹样(wényàng),再现唐诗“通犀排带胯”的历史场景。 白居易(báijūyì)对于“通天犀带”的书写,虽然和曹植吟咏“通犀宝剑”的目的(mùdì)有所区别,但都(dōu)可视为以摹物来体现权力关系并(bìng)寻求精神价值的创作途径。唐诗中的“通天犀”“金鱼”“麒麟衫”等(děng),都是官职、地位与荣耀的象征。唐代诗人对其反复(fǎnfù)吟诵,是士人对“物以彰身”和“托物言权”传统的复刻和延续,强化了时人对特定物质文化身份的认同。 斑犀(bānxī)偃鼠皮御带 现藏日本正仓院 对犀胯的追捧热潮,自唐代至五代持续(chíxù)近三百年。通犀带的流行,侧面折射出唐代的开放气象。敦煌(dūnhuáng)曲子词中,曾描绘远藩向王庭进贡的犀带“尽是(shì)通天鸟兽形(xíng)”(《水鼓子·二二》)。通犀带不仅是权力符号,更成为盛世浮华的注脚。 除此之外,男性(nánxìng)还使用“犀簪”,作为荣耀的象征。同时,诗(shī)歌显示,晚唐女性佩戴的“犀簪”,也(yě)成为美饰的一种。还有犀角制成的梳子“犀梳”,也颇为流行。段成式有诗《戏高侍御七首·第六》吟诵:“诈嫌嚼贝磨衣钝,私带男钱(nánqián)压鬓低。不独邯郸新嫁女,四枝鬟上插通犀(tōngxī)。”诗中的邯郸倡是一位舞艺精绝的佳人,从“带男钱”之举来看(láikàn),她(tā)佩戴的通犀簪钗(或通犀梳),很有可能就是与其关系亲密的高侍御赠送的。 从“骇鸡犀”到“灵犀一点”:异物成为心灵密码(mìmǎ) 据《抱朴子》,以通天 犀角“盛米置群鸡中,鸡欲啄之,未至(wèizhì)数寸,即惊却退”。事实上(shìshíshàng),犀角骇鸡的(de)说法早在先秦就有了。但通天犀能“骇鸡”的原理,和(hé)它独特的贯通花纹或辟邪功能都(dōu)没有直接关系。《抱朴子》曾记载,犀角在黑暗(hēiàn)中会发出光芒“赫然如炬火”。而《太平广记》中也记录,宝历元年南昌国进献的一枚夜明犀,“其状类通天犀,夜则(yèzé)光明,可照百步”,可见此类传闻能照明的异域奇珍,曾广受瞩目。 在唐代诗人(shīrén)的(de)笔下,“通犀”的功能从实用转向(zhuǎnxiàng)想象。白居易《驯犀》诗中,“驯犀驯犀通天犀,躯貌骇人角骇鸡”的描述(miáoshù),既保留了犀角“骇鸡”的传说,又暗指贡犀背后的政治讽喻。驯犀最终因无法适应北方气候而死,这些“通天异物”如同双刃剑,既象征着王朝(wángcháo)的强盛,也暗含“远物易折”和“违天逆时”的为政警示。 清·犀角(xījiǎo)雕梅花簪 现藏上海博物馆 诗人(shīrén)对通犀“通灵”特质的不断开掘(kāijué)和想象,又使其内蕴超越物理属性,衍化为经典的文学意象。元稹《酬东川李相公十六韵》以“因持骇鸡宝,一照浊水昏”,暗喻犀角光芒可穿透世俗迷雾,明辨真相。白居易《醉后(zuìhòu)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中“唯有沅犀屈未伸,握中自谓骇鸡珍,三年不鸣鸣必大,岂独骇鸡当骇人”尤为精妙,“骇鸡”之典既暗合贾沅犀(jiǎyuánxī)姓名,更(gèng)借犀角“骇人”之性,比喻才子不鸣则已(bùmíngzéyǐ)、一鸣惊人的惊世才华。“骇鸡”的内涵,由此从形容犀角转向赞美(zànměi)人才,诗人借此将通犀的物理特性升华为人生哲学(rénshēngzhéxué)。 以物性的“拟声达意”来抒写人情(rénqíng),正是中国古典诗歌(shīgē)传统的抒情形态。 晚唐韩琮(韩常侍)《为御史衔命出关谳(yàn)狱道中看华山有诗》亦有“野麋蒙象暂如犀(xī)(xī),心不惊鸥角骇鸡”之句,以“角骇鸡”写奇特物象(wùxiàng)带来的内心(nèixīn)震撼。后世“骇鸡”寓意更趋近“骇人”,常与赞颂人才关联。如仇兆鳌注杜甫《秋兴八首》引陈廷敬(chéntíngjìng)言,称其章法“分之如骇鸡之犀,四面皆(jiē)见;合之如常山之阵,首尾互应”;钱谦益亦评杜诗“如骇鸡之犀,四面皆见”。二人皆以此物性,盛赞杜诗章法严谨浑厚、言必有物。 公元(gōngyuán)835年的(de)一个春夜,李商隐在长安写下《无题》诗:“身无彩凤双飞翼(yì),心有灵犀一点通”,让“通犀”彻底摆脱了权力与祥瑞的枷锁,成为(chéngwéi)人类情感的终极(zhōngjí)隐喻。他巧妙截取了犀角“一点贯通”的物理特征,将其转化为人类情感中“心意相通”的精神符号。当其他诗人还(hái)在描写华贵的通犀腰带时,李商隐却透过表象,捕捉到犀角纹理与人类心灵的微妙共鸣。由此,“通犀”被植入了个体化的精神印记(yìnjì),完成了向“灵犀”的转化。 犀角(xījiǎo)上的(de)“通天(tiān)纹”曾被视为“天人感应”的象征。李珣《海药本草》称“胎时见天上物命过,并形于角上”,认为犀牛怀胎时看见天上神物而被感应,其子便角生(biànjiǎoshēng)神纹。这种犀角能“与天联通”的灵异认知,使其成为沟通人神的媒介,赋予了它浓厚的神秘色彩。这构成了李商隐(lǐshāngyǐn)运用这一物象的文化基础。 人对物的(de)综合感知通常始于视觉,李商隐(lǐshāngyǐn)很可能还亲眼观察过真实的通天犀角,因而能将通天犀的物理特性(象征联通的白纹)极致地融入抒情机制。驯犀(xùnxī)表演曾是(shì)唐代宫廷的娱乐活动之一(zhīyī),直至晚唐仍然流行。作为异域贡兽的犀牛或其角,应是他可接触的“异物”。当诗人凝视恋人眼波,或感怀心意阻隔时,犀角上的神秘白纹,便(biàn)成为触发灵感的具象纽带。相隔画楼桂堂的恋人,虽无彩凤(suīwúcǎifèng)双翼,心意却如犀纹般能在神秘瞬间“一点通”。 对“物性”的诗意提炼和“以物观心”的书写,让(ràng)通犀从原本(yuánběn)稀有的珍奇异宝,变成了承载人类情感(qínggǎn)的容器,成为中国人表达默契(mòqì)与共鸣的文化密码。李商隐以后,以通犀为媒介的歌咏凝聚成了较固定的审美联想。 唐人在“体物”的叙事视角上逐渐(zhújiàn)多元化,从而使“因物致理”或“以物共情”的途径更加丰富。“物质(wùzhì)”通过文化象征参与社会秩序建构。唐诗中的“通犀”,作为文化象征与政治事件、冠服制度、宫廷仪式紧密关联,无疑是(shì)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不断融合、彼此扩容、互为馈赠的一个(yígè)缩影和典范(diǎnfàn)。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zhōngwénx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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